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國土資源部《礦業權交易規則(試行)》、《探礦權采礦權招標拍賣掛牌管理辦法(試行)》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新疆國源土地礦產資源交易中心受阿勒泰地區國土資源局的委托對下列采礦權以掛牌、拍賣方式公開出讓,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 出讓標的項目一覽表

注:最終成交的采礦權范圍拐點坐標以與阿勒泰地區國土資源局簽訂出讓合同中確定的采礦權范圍拐點坐標為準。
二 競買人資格及有關要求
項目競買申請人應具備在青河縣境內依法工商注冊登記的法人, 營業執照注冊資金不低于人民幣3000萬元。銀行出具不低于競買保證金額度的資金證明。
競買申請人應提供在阿勒泰地區國土資源局繳存的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保證金票據。
在五年內沒有競買違約的行為。
競買申請人在報名申請期限內持企業營業執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及其身份證;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和受托人身份證(以上證件須提供原件,并提交加蓋單位公章復印件一式三份);銀行出具的資金證明原件等材料辦理競買申請手續并獲取出讓文件及相關資料。
三 報名、掛牌報價時間及地點(北京時間)
(1)報名時間:2017年10月31日10:00至2017年11月13日19:00止。
(2)掛牌競價時間:2017年11月14日上午10:00至2017年11月27日17:00止。
(3)報名及報價地點:阿勒泰地區國土資源局會議室。
四 競買保證金的交納和處置
申請人按要求提交競買申請書,資格審查合格后于北京時間2017年10月31日19:00前交納競買保證金(以銀行出具的憑證為準,金額詳見《出讓標的項目一覽表》),保證金到帳后取得競買資格。
競買人成為競得人時競買保證金即刻轉為傭金及/或成交價款,其他競買人的保證金在掛牌結束手續齊全后5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
五 風險提示
本次出讓礦權的儲量、礦體賦存狀況、品位可能與實際開采有誤差,競買人應認真考慮,充分評估投資風險,一旦競得,簽訂《掛牌成交確認書》或《采礦權出讓合同》,不得以礦產資源勘查報告中的資源儲量、開采條件、發生不可抗力等為由向國土資源等部門提出退款、索賠、延長開采期限等要求。
礦產資源建設、開發開采過程中存在不可預見風險,如果因法律、法規和國家、省、市、縣、環保、安監等產業政策的調整不能辦理采礦證的,競得人自擔風險。
礦產資源建設、開發開采過程中涉及的山林、草原、水、電、道路、環保及地面附著物搬遷等事宜由競得人自行自費解決。
此次公告中受工作程度限制,以掛牌文件中確定的礦種為準,競買人自擔風險。
競買人一經報價,即表示對出讓標的物可能存在的瑕疵及風險已經了解并自愿全部承擔。
六 其他事項
(1)本次采礦權以掛牌方式公開競價出讓,按照價高者得的原則確定競得人。
(2)掛牌出讓成交后,競得人應當場簽訂《掛牌成交確認書》之后10日內付清全部采礦權價款及傭金;公示期滿(10個工作日)后持《掛牌成交確認書》在規定的時間內與阿勒泰地區國土資源局簽訂《采礦權出讓合同》;逾期不簽《采礦權出讓合同》,或不按期付清全部傭金或采礦權價款的,競得人違約;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轉為違約金,用以彌補掛牌代理機構的損失。
(3)本次出讓采礦權競買報價采取現場書面報價,不接受電話、郵件、口頭等報價方式,不組織現場踏勘,競買人如需到礦區現場踏勘,自行安排,費用自理。
(4)其它未盡事宜及本次采礦權出讓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見出讓資料。
(5)本次采礦權出讓事項如有變更,將發布變更公告。
(6)本次采礦權掛牌出讓事宜可瀏覽:
阿勒泰地區國土資源局網http://alt.xjgtzy.gov.cn/;
新疆礦業網 http://www.xjgyky.com ;
《阿勒泰日報》。
出讓人:阿勒泰地區國土資源局
掛牌代理機構:新疆國源土地礦產資源交易中心
聯系人:王女士
聯系電話(傳真): 0991-4846078 18609915988
保證金及價款收款單位:新疆國源土地礦產資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開戶行: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烏魯木齊友好路支行
行號:309881002052
賬戶號: 5120501001000036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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